網(wǎng)友舉報車輛實線變道 吉首交警:安排!
2024-09-04 18:23:02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李穎 | 作者:谷子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谷子)2024年9月2日,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接到群眾舉報稱,一臺小型新能源汽車實線變道,不打轉向燈,差點釀成事故。
接到舉報后,民警立即展開調(diào)查。經(jīng)查,9月2日12點左右一臺小型新能源汽車,行駛至吉首市人民中路吉首大學路段往乾州方向時跨越實線變更車道,后在不打轉向燈的情況下再次變道,先后兩次逼停后方車輛,差點釀成事故。9月3日,民警對新能源汽車的車主吳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告知其隨意變更車道是違法行為,很可能還會引發(fā)交通事故。并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依法對駕駛員吳某實施變更車道時影響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200元處罰。
吉首交警提醒:隨意變道不僅危害駕駛人的自身安全也會嚴重威脅其他交通參與者的生命安全,車輛在變道時請牢記口訣:一燈、二鏡、三方向,確認安全再變道,牢記實線是堵墻,不能隨意跨越!
責編:李穎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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